很认真地聊一下房地产
壹 八月秋高风怒号
一个累计销售金额44亿、涉及1700多户的销冠楼盘,由于巨额监管资金被挪用而停工,在全国的烂尾楼群体里不算稀奇。
稀奇的是,监管银行的支行负责人出面澄清,说资金拨付得到了有关部门的批准批示,并建议业主报警。
那边房管局的有关负责人称,银行说法与事实不符,要追究银行责任。
双方撕下和谐颜面,准备对簿公堂,但无论怎么推诿责任,都无法回避最广受质疑的点,资金究竟是如何被挪用的?
如果按照最基本的预售流程,应该是这样的:
开发商在拿到预售证后,消费者开始贷款买房,等银行批下来30年的款后,会将钱存进指定银行的监管账户里,这个监管账户是开发商的对公账户。
监管账户的钱分为重点和非重点,非重点监管资金由银行自己审核发放,涉及的项目不多;
占比最多的是重点监管资金,需要开发商申报工程进度和用途,交给当地的房管局等部门审核,审核的时候会去现场勘验进度,核算工程量,拍照留存,等审核完后确认无误后,交给银行,由银行负责出纳。
整个流程乍一看,似乎没有任何问题,都挺规范的,然而执行这个流程的许多环节要由人执行,是事在人为,尤其还有一些上不了台面的「潜规则」,出问题的概率就高了。
比如在最初的打款环节,购房者在售楼处刷pos机的时候,很少会去看合同账号是不是监管账户,也很难分辨户头的公司名字,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XX商业管理有限公司,两者究竟有什么血缘关系,一个个抢着打款生怕比别人落后一步。
因此这个环节的资金流向成了迷。
房管局当然也防着这一手,要求网签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备案,也就是不管开发商在草签环节怎么闪转腾挪,怎么挪用资金,反正监管账户的钱要对得上才承认合同生效。
这就说明了,如果大家买的房迟迟没有网签,要么该楼盘根本没有取得预售证就偷卖,要么已经将资金挪用,没办法填监管账户的窟窿。
哪怕资金顺利躺在了监管账户里,成功网签了,真正的考验也才刚开始。
开发商为了挪用资金,虚报工程进度是必备的基础技能,问题在于,监管账户的钱必须专款专用,需要打去总包和施工方的户头里。
往往这时候,强势的开发商就能凭借甲方优势,轻松摁住总包小弟的头颅,让小弟开具一张500万的发票,然后将其中的400万如数奉还给大哥,彼此约定一年后连本带利归还500万。
账期虽然恶心,许多施工方咬咬牙也就接受了,拿着大哥给的500万商票,辛苦哼哧一整年,挥洒无数汗水,最后等来的是开发商的暴雷噩耗。
也有的开发商走法院路线,这种方式骚得多。
先让监管账户的公司和外地随便一家公司签订合同,形成债权和债务关系,并且在合同里签署代偿协议。
当监管账户的公司违约时,外地债主就能提出申请,让法院划走监管账户里的资金,毕竟在以前,谁也无法料到一众宇宙房企会暴雷。后来这个漏洞已经被堵上了,禁止法院从监管户挪用资金。
再来讲讲银行扮演的角色,绝不是新闻里说的背锅做事,两面受气的无辜形象。
银行作为房地产的食利阶层,负责揽储放贷收息,是真正意义上的横竖躺着赚钱,无需承担任何风险,当然也不会背责,所以才会将锅都甩给房管局,来个祸水东引。
虽然各地区的情况不一样,但银行扮演监管资金的角色是毋庸置疑的,必须时刻盯梢房企的财务状况,关注销售报表和收据流水,任何一丁点资金异动都应该警惕。
但现实是怎么做的?
为了抢到某个楼盘的按揭合作,为了拉拢优质房企客户,为了冲一下年度存款KPI,内部风控全程开绿灯可以坐视不理。甚至有一些地方银行,仅仅只是将30%的首付款打进了监管账户,另外70%的按揭贷款打去开发商自己的私人账户里,无视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,也就是乱来。
我所处的城市佛山,今年住建局已经通报了两例银行违规操作,其中一家支行擅自将预售款从监管账户里划出,理由是担心开发商无法按时还债,潜台词是烂不烂尾没所谓,反正我的钱不能亏。
另一家支行未将按揭贷款存入监管账户里,常规操作了。
这两例充分说明了银行的本质,那就是只愿意借给资金充沛的大客户,一旦客户资金链短缺,抽贷的积极性比谁都要高,不承担任何社会责任和风险。
因此要说无辜,银行根本排不上号,先站在一边等会儿。
最后讲一下住建局。
在审核流程上可能挑不出什么毛病和漏洞,都是按规章做事,依法依规,流程死板生硬,那问题出在了哪里?
我只讲一个点,许多地区尤其是小县小城的住建监管科室,大概率人手都不足,一个撑门面的办公室主任领导,一个负责打电话发通知填表的科员,一个负责对接银行指引盖章的雇员,再来点合同工临时工,撑死了班子不超过4-5人。
这么几个人,需要面临什么样的工作量?
仅仅是一个最普通的小县城,同时在建的项目工程可能就有几百个,平均在建楼盘接近100处,对接的房企专员更是络绎不绝。
每天部门的日常事务就足以跑断腿了,更不要说得经常外出跑遍几十处工地去逐一核查进度,用最严谨细微的态度化身侦探当成犯罪现场来抓工程漏洞,什么实地调研拍照取证,精力上确实做不到。再说点实话,认真做了似乎没有什么绩效奖励,不认真做好像也没有处分,不背锅无绩效,那就顺其自然吧。
开发商每天递来装订好的材料,只要文件的手续完备,流程没有什么问题,资金审批就能很快通过,还是那句话,谁都不知道这些宇宙房企竟然会排队暴雷。
而且有好几个亿的资金压在监管账户里,这样的监管账户全县有数百个,早一个月或晚一个月拨付,前后能产生多少利息差,甚至影响到各大房企的高周转节奏,大船扬帆势如破竹,上百亿的资金链都已经拧紧了,谁还会抛锚刹船。
这一切的解决核心,仅仅是监管部门主任签个字的事情而已……所以,考验同志们两袖清风、反腐倡廉的时候到了。
简单来讲就是,地方政府希望出让更多的土地,银行也希望开发商多拿地多贷款,开发商自己就更愿意高周转来抢占市场,好做大流水规模上市。
三赢的前提是,必须要挪用监管资金。
权责不统一的后果是,南村壮汉欺购房者软弱无力,只有购房者受伤的世界完成了,哪怕烂尾了也无法退房退首付停供。
每个利益链条所扮演的角色,都以为挪用账户的资金只是涉及到某个楼盘而已,风险精准可控,是孤立事件。却不知道循环放贷的背后,已经产生了一连串的窟窿泡沫,最终资金链紧缺,一个个庞然大物被很小的金额压垮了。
2021年7月份,住建部发布《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》,其中挪用交易监管资金成为整治的重点之一。
一些省市开始实施相关规则,允许业主实时查看监管账户的余额和拨付情况,但业主都是时间和精力严重不足的普通人,让客户监管只能说聊胜于无。
真正该承担监管责任的机构全躲在了背后。
贰 俄顷风定云墨色
中国房地产行业的分水岭是2010年,这一年开启白银时代。
在这之后,地方出让的土拍成交价越来越高,开发商的单个项目利润率也越来越低,而且民企属性还有融资上的天然劣势,贷款利息普遍去到12%以上,民间高息借贷是常规操作。
高地价,高利息,高风险,慢周期,慢回笼……如何骄傲地活下去,是那时候房企琢磨的人生问题。
最后琢磨出来,只有高周转和高杠杆才能救自己。
万科率先提出「5986原则」,也就是5个月拿地动工、9个月销售、第一个月卖出八成,其中有六成是住宅;
后来者碧桂园调整为「4568模式」,4月卖楼,5月回款,6月资金回笼,8月投资下一个项目,卷到了极致,甚至在工期方面有很严格的指标:
项目摘牌到开工超过40天撤职、开工工期大于7个月项目总撤职。
摘牌即开工,奖项目总20万,每推迟1天,奖励递减1万,20天开工,奖励为0。
原本一个楼盘的总利润是10%,按照进度需要两年卖完,平均每年只有5%利益,那要怎么提高利润率?挪用监管资金,高周转+高杠杆,项目周期压缩到6个月内,一年做两单利润率就能到20%,一年内抢到20个项目,利润率就能翻10多倍。
跟在当地政府背后喝汤,固然没有吃肉那么痛快,然而同时喝十碗汤也能达到饮鸩止渴的饱腹效果。
所以高周转的房企通常都很疯狂,秉承「要么交业绩要么交尸体」的理念在全国攻城略地,挥金如土溢价拿地,慢周转的房企要么打不过加入,要么固守一亩三分地慢耕细作,要么被并购。
房地产行业不需要比拼什么科技含量,产业链优势和人才储备,比拼的就是资金密集度和人脉门路,玩的是金融公司的利滚利雪球模式,在房价上涨周期通过高负债来快速扩展,要比清华北大的胆子还要大。
这些高周转的房企,加的杠杆究竟有多高?我简单讲讲吧。
前期拿地的时候,房企可以从银行手里拿到一笔开发贷,这笔钱是用来拍地的。
拿完地就可以施工了,前期的项目进场,正负零(地基修建),一直到主体结构封顶,基本由总包垫付大部分资金,农民工的工资当然也先欠着。
封顶完成后,开发商就能拿到预售证开卖,可以「合法」地挪用首付+70%的按揭金。到了这一步,开发商无成本地拿到所有预售资金,简直空手套白狼。
这些钱主要用来偿还银行贷款,同时支付前期欠下的所有工程费用,大概占到总金额比例的70%,并且还得一次性支付水电气暖的配套费,不得拖延。
因此,这个阶段给开发商带来很大的资金压力。
如果在房价上涨周期,开盘即售罄,那这笔资金缺口很快就能填补,可楼盘一旦滞销,下场要么是延期交楼,减配公共设施,要么干脆烂尾,变成一个没通电通水的烂尾楼。
所以往往在楼盘封顶的阶段,是开发商跑路的最佳时机,这就是许多烂尾楼封顶后被晾在那里的原因。
要将烂尾楼继续建下去并不难,两千一平的建安成本足够了,最麻烦的还是债券纠纷,没有人知道这个楼盘牵扯进去多少债务黑洞,有多少质押二押。就连施工方自己都垫进去那么多资金,宁愿停工倒逼业主维权表态,看看能还不能挽回一点损失。
三道红线出来后,房地产这种空手套白狼的玩法就被砍断了,买地必须要30%的自有资金,同时限制了贷款比例,一下子精准打到了房企的七寸命脉上。
当然哪怕没有烂尾,高周转下的房子质量不必抱有多少期待,楼盘质量的整体下滑普遍发生在2017年之后。
施工队为了赶进度不断压缩工期,楼板混凝土还没干透就敢继续往上盖新土层,海沙也敢偷偷混进河沙里,而且多半也没有洗干净,等交楼后住户就要开始提防结构性风险了。
楼盘的利润点还有许多可以挖。
都知道国内的公摊面积是学香港,但没有谁有精力去测量电梯井、管道井、楼梯间、垃圾道、配电室、地下室、分隔墙的建筑面积是多少,都是开发商说多少面积就按多少面积,这里面藏了多少猫腻?
现在香港已经取消了公摊,哪怕总价没有任何变化,但背后的意义在于一切都可以明码实价,哪怕单价更贵也不愿让开发商偷偷薅羊毛。
国内什么时候可以取消呢?
精装修同样是利润大头,当一些城市开始严格限价时,精装修货不对板、严重减配的问题也就屡见不鲜了。
还看到一些专家说,「预售制在全世界通行且合理,取消预售制更不利于购房者」,却没有说明为什么预售制导致的烂尾现象是中国独一份。
香港以前也有一些烂尾楼,后来是怎么堵住漏洞的?
5%的订金给开发商,其余款项打进律师在银行设立的信托账户,在获得许可和核准后,再根据工程进度放款给开发商,而且禁止提前支取款项。
这个规则除了首付的比例极低外,其实整体监管没有多少新意,关键的一条:楼盘交付前,购房人不需要按揭贷款,并且一旦楼盘烂尾,购房人可以取回自己的所有房款+利息。
至于烂尾的风险谁来负责?
银行,因为它一点都不无辜。
许多房企为了找到随借随用的资金池,都会选择参股地方银行,然后顺利发行理财产品,从而规避监管风险。
银行同样需要这些房企来提高资本充足率,并且更愿意批开发贷,共同赚钱,吃香喝辣。开发商挪用资金如果没有银行内鬼的辅助,绝不会如此轻松。
只有当银行承担所有烂尾的风险,才会比任何人都要关心楼盘的施工进度,关心账户资金异动,关心房企的财务报表,紧盯监管资金的释放,这本就是银行要尽到的责任。
目前一些地方已经在尝试推行现房销售了。
5月7日,海南宣布自当日起,新出让土地建设的商品住房实行现房销售,海南也成为全国首个全面实行现房销售的省份。 另据报道,福州将于8月5日拍卖一宗住宅用地,政府已明确提出「该宗地按现房销售实施」。
我们不必讨论什么预售制模式,问题根源不在这里,也不是什么高周转模式,什么高杠杆,最大的问题是权责不一致,原本应该由开发商、银行和地方部门共同承担的责任,变成了老百姓自己独自承担,而且没有得到任何利益,怎么也说不过去。
所以我奉劝这些专家不要试图去粉饰什么真相,很危险。
叁 秋天漠漠向昏黑
房企的高周转模式大抵相同,暴雷时的节奏当然也亦步亦趋。
一旦出现了严重的现金流动危机,企业的唯一选择是融资续命。紧接着海内外的金融机构会下调信用评级,关闭正常的融资渠道。
为了活命,房企选择停止兑付账款,欠着上下游供应商的资金,集体停工烂尾就出现在这个阶段。
有的房企抱着壮士断腕的决心,迅速抛售核心资产来试图自救,然而除了早几年提前高位抛售的万达能成功转型外,沦落到今天的房企竟没有一个能自救成功。
因为再怎么割肉抛售,回笼的资金也只能用来冲抵债务,甚至可能越还债,欠的钱就越多,因为公司在缩减规模的同时,销售额和利润都会同步下跌。
留给这些房企的两条路,一条是熬到债主比自己先破产,那样就不用还债了;另一条是熬到下一个房价上涨周期,毕竟没有什么债务困难是不能通过房价上涨来解决的。
曾经被称为不死鸟的佳兆邺,在2016年因为陷入美元债违约,被冻结了所有资产,短时间内的债务达到300亿元,最终它是怎么化险为夷的?
深圳房价暴涨了,直接导致佳兆邺手里的土地储备大幅升值,不仅还完了所有欠债,自己还赚了一大笔。
也不知道当下的佳兆邺,还能不能承受再死一次的风险,与其等待房价上涨,还不如熬到债主先破产的希望更大一点。
我旗帜鲜明地支持对经济犯罪行为的严重打击,呼吁彻查各房企高管的套现、减持股票、挪用资金以及偷税漏税等行为。
大大小小的许多房企,无论宇宙房企还是地方房企,债台高筑,资产负债表相当难看,这一年来的债券都宣布展期(延迟),而且今年下半年很快迎来第一个展期的兑付高峰,我不怎么看好它们能还上债,估计还会有第二次展期,第三次展期……
活得已经比较艰难,拿地就更不可能了,曾经的辉煌千亿卖地俱乐部成员,如今只剩京沪杭三座城市守门面。
今年上半年的全国土地成交金额,许多机构的统计口径不一,有的说前100个城市的卖地总额是1.63万亿,有的说1.13万亿元,但这些数据对比去年同期,都毫不留情地腰斩,下降50%。
而土地出让金,恰恰是地方财政的最重要收入来源。
拉动GDP的三架马车是投资、消费和出口,这话没错,只是对于大部分地方政府来说,出口和消费是最难的,也最不能凭借人的意志而改变。
能最快速产生GDP的当属投资,而投资的钱,除了一般的公共预算收入,地方国企的利润外,最重要的来源是土地出让金,也就是土地财政。
无论一二线大城市还是四五六线县城,都围绕着土地财政展开各种规划政策,什么招商引资,旅游示范区,弄各种噱头名字的新城、学区房和棚改政策,整的热闹轰轰。
长期依赖土地财政的地方政府,一旦遇到当下的垮烂行情,焦头烂额,昏招频出,想着各种保楼市的措施,往往效果都不太好。因为平时大手大脚惯了,稍微缩衣节食当然受不了。
最终还是走上了那条老路——让城投公司拍地。
城投制度可以说是新时代的特色经济产物。
地方如果想发展经济,就需要大量融资,但由于政府没有向金融机构借钱的权力,只能先成立城投平台,以政府信用为背书,再注入土地资产。
身价倍增的城投公司,这时就可以拿着土地抵押了,从银行手里借钱。
银行用吸纳来的存款给城投放贷,即解决了地方融资需求,又不违反法律条文,简直一举两得。
因此,城投公司必须想尽一切办法提升自己的融资身价,包括但不限于市政绿化、道路养护、燃气供电自来水、金融、特色农业……事实上,地方城投就像一口大锅,什么都可以往里塞,自然可以成为绝佳的背锅对象。
城投惹的祸,爆的雷,和我地方有什么关系?
玩得更绝的城投公司,在修建完公园景区、公办学校等公益性资产后,迟迟没有移交给公家单位,而是留在自己名下,一切都是为了增加资产规模,弄到上百亿上千亿,再向银行抵押贷款,甚至直接发债。
这个漏洞在去年终于被堵上了,明令禁止用公益性资产作抵押,只是明修栈道暗渡陈仓,有些城投可以通过更改不动产证上的土地规划用途,以此来忽悠银行,忽悠一个是一个。
如果你用心留意自己所在城市今年的两轮土拍情况,会发现拿地的主力选手,都是某某城投,某某物业管理,某某交投等有地方政府背景的公司,或者是华润保利中海等大型央企,几乎很少有民企露脸,已经纷纷躺平了。
地方城投的拿地率超过一半:
我国城镇居民家庭的住房拥有率为96.0%,有一套住房的家庭占比为58.4%,有两套住房的占比为31.0%,有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占比为10.5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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